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6)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2022年5月-2022年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现修改为"6)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2022年5月-2022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11.5承包人工期延误,要求竣工日期300日历天”现修改为"11.5承包人工期延误,要求竣工日期360日历天”。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秭归县梅家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梅家河乡
联 系 人:熊晓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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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7楼
联 系 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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