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地区:广西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点击收藏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广西国色天丝产业园(一期)厂房建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1001,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事项如下: 一、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中: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50%,初步设计批复后,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扣除已支付设计费);最终设计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设计费上限价/估算的建安工程费用)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本次设计招标包含编制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支付时间为提完成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编制费金额的20%,完成评审工作并提交最终的评审成果经第三方或财评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计取方式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0%,剩余部分待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最终编制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0‰×0.7×(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根据《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桂价协字〔2019〕15号文)的通知计算),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标人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应负责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更正为: 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批复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50%,初步设计批复并完成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后,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90%(扣除已支付设计费),待施工图通过审查后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扣除已支付设计费);最终设计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设计费上限价/估算的建安工程费用)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标人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应负责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2.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设计费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更正为: 1.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2.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 10.2 合同价格形式 (2)总价合同 总价: 设计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设计费上限价/估算的建安工程费用)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最终编制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0‰×0.7×(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根据《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桂价协字〔2019〕15号文)的通知计算),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更正为: 10.2 合同价格形式 (2)总价合同 总价: 设计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设计费上限价/估算的建安工程费用)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 10.3.4支付方式: 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50%,初步设计批复后,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扣除已支付设计费);最终设计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设计费上限价/估算的建安工程费用)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标人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应负责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支付方式:完成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编制费金额的20%,完成评审工作并提交最终的评审成果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计取方式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0%,剩余部分待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最终编制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0‰×0.7×(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根据《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桂价协字〔2019〕15号文)的通知计算),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标人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应负责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更正为: 10.3.4支付方式: 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批复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50%,初步设计批复并完成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后,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90%(扣除已支付设计费),待施工图通过审查后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扣除已支付设计费);最终设计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设计费上限价/估算的建安工程费用)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标人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应负责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中: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设计费暂定总价: 2.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暂定总价: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更正为: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暂定总价: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中: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50%,初步设计批复后,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扣除已支付设计费);最终设计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设计费上限价/估算的建安工程费用)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提完成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编制费金额的20%,完成评审工作并提交最终的评审成果经第三方或财评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计取方式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0%,剩余部分待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最终编制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0‰×0.7×(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根据《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桂价协字〔2019〕15号文)的通知计算),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标人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应负责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更正为: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批复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50%,初步设计批复并完成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后,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90%(扣除已支付设计费),待施工图通过审查后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扣除已支付设计费);最终设计费总额=经第三方或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1+中标的浮动系数报价)×设计费上限价/估算的建安工程费用)并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标人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应负责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8、注:即本项目工程设计费已包含编制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 9、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中:
二、公告查询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c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宜州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惠文路工行惠文小区 地址: 河池市同德路一巷3号二楼 邮编: 547000 邮编: 547000 联系人: 苏工 联系人: 黄耀 电话: 077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话: 077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河池市宜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2 年 5月 25 日 |
||||||||||||||
递交时间 |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24小时客服热线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