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6AMMBZ5002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1、针对过往设计类型项目合同签订时采用地块名(合同名称),后期该项目在办理审图手续时按规划部门要求变更为标准名称(审图合格证名称)造成了名称不一致(审图合格证项目地址与合同项目地址完全吻合),如若我方补充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关于合同名称与合格证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予以说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建筑面积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里的投标人奖项、荣誉与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能否重复?
答:可以。
3、请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户型面积段,以及户型面积比或户型套数比。
答:请潜在投标人根据已发布资料自行确定,投标方案仅作投标文件评审使用,不作为后期实施依据。
4、请提供地块的控规图则,规划设计条件等。
答:相关规划平面布置图(仅作参考)等已随招标文件发布,其他材料招标阶段不再提供。
5、提供的CAD图件中,包含一栋公寓楼(2#楼),本次招标方案设计中是否需要设计一栋公寓楼?如需,请提供公寓楼的户型面积段、配比、总套数等指标。
答:请潜在投标人根据已发布资料自行确定,投标方案仅作投标文件评审使用,不作为后期实施依据。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旗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中科智城(中国科大英才创新创业基地)6号楼2楼
联系人:程东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项目负责人:张在军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06月10日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