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集约事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鹿城区人民法院随案卷宗扫描项目实施外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判材料收录清点、系统录入、卷宗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数据挂接、数据上传、档案装订、档案上架等随案扫描相关工作。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5.27万元(含税)。
标包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总时长
| 最高单价限价 (台席) (含税价)
| 价格权重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 (万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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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鹿城区人民法院集约事务辅助服务
| 7人
| 10107.72小时
| 34.9元/小时
| 100%
| 35.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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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业务外包金额按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文本费用、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三)服务期限:合同周期9个月,合同到期前2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四)项目地点:鹿城区人民法院。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杭州银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二轮公开招标,最后一轮公开招标,报名供应商仅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6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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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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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陶传林、曹剑斌、陈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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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57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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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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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