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路(青海路-包河大道)段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6BFFGZ50458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2.9 招标范围修改为:"沿黄河路(青海路~包河大道)道路南侧红线外的绿地敷设 DN1500、DN800 污水压力管,由西向东分别接至现状包河大道与黄河路的预留污水压力管,全长各约 2.7km,同时配套实施供水管道施工迁改及绿化工程(精品绿化恢复工作)。中标人负责本项目从中标后至项目财务结算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闭水/闭气试验、单项验收、专项验收、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移交结算、信息化资料上传、工程全过程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3.8.2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如下”中增加:"(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修改为:"
2.2.2(2) |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业绩 | 10分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排水管网工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满分10分。 1.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2.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业绩可参与详细评审计分。 |
”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2.1 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发出开工通知7日内”。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中"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修改为:"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 重点难点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顶管工程、庐州大道隧道顶板上穿、规划水系下穿、包河大道预留井接驳、与周边受影响单位的协调工作等。”
8.本项目招标文件162页(七)其他第5条内容中"承包人必须在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开户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现修改为:"承包人选择一家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开户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
9.本项目招标文件170页第16条内容修改为:"现场须做好各种检查、视察、考察、观摩等的相关准备、配合工作,需做沙盘模拟展示,确保接待工作顺利,投标人自行考虑。”
10.本项目招标文件180页-(六)报价、变更与结算要求中第3条内容修改为:"3.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竣工资料的编制,竣工结算的编制,超过规定时间的,招标人将予以考核并处以违约金。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完资料移交、配合决算上报及实体工程移交。 ”
11.本项目招标文件183页第18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必须考虑到开工时间的不确定性,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材料、人工、机械设备价格升降等因素(不包含招标文件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约定的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中标后不得因此原因提出工期或费用索赔。 ”
1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修改为:"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协商解决。”
1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二十)异常低价评审表现修改为:"
(二十)异常低价评审表
降低工程造价的澄清或者说明 | |
承诺 | 1.我公司对该表提供的内容及相关资料均属实; 2.我公司承诺没有招标文件约定的降低投标报价的禁止情形。 3.我公司承诺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人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提供;
2.此表格后附异常低价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
3.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1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3.2.2(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中"③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不执行附件1计算规则,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平均值确定(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现修改为:"③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见附件1。”
1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现修改为如下内容:"
附件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
针对评标办法正文"3.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具体如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如下:
①首先,根据评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打分汇总(以下简称"技术打分”),计算偏差率
根据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打分进行排序,计算该评委最高与次高技术打分的纵向偏差率(该评委最高与次高技术打分的差值占该评委最高技术打分的百分比);
针对上述评委确定的最高技术打分的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最高技术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技术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的横向偏差率(该投标人最高技术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的差值占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的百分比;出现同一评委不同投标人的最高技术打分相同时,分别计算确定);
当纵向偏差率达到或超过20%,同时横向偏差率达到或超过15%时,该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当出现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打分同时出现上述情况时,纵向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纵向偏差率最大的相同时,以横向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横向偏差率最大的也相同时,则计算该情形评委最高与次次高技术打分的偏差率,该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若最终仍然无法判断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1位该情形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
注:技术打分相同的,一并纳入同情形偏差率计算(见示例标示)。上述差值按照绝对值计算;
示例:如某项目的投标人共6家,共有5位评委参与评审,评委进行技术打分分值见下表,现列举其中1位评委相关计算,具体如下:
技术打分分值 |
评委名称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投标人1 | 28.0分 (最高分) | 30.0分 (最高分) | 22.0分 (最低分) | 25.0分 (最高分) | 20.0分 (最低分) |
投标人2 | 28.0分 (最高分) | 28.0分 (次高分) | 28.0分 (最高分) | 24.0分 (次高分) | 22.0分 (次次高分) |
投标人3 | 26.0分 (次高分) | 28.0分 (次高分) | 25.0分 (次高分) | 25.0分 (最高分) | 23.0分 (次高分) |
投标人4 | 24.0 分 (次次高分) | 24.0 分 (次次高分) | 28.0 分 (最高分) | 23.0 分 (次次高分) | 20.0 分 (最低分) |
投标人5 | 22.0分 (最低分) | 22.0分 (最低分) | 24.0分 (次次高分) | 22.0分 (最低分) | 22.0分 (次次高分) |
投标人6 | 22.0分 (最低分) | 22.0分 (最低分) | 22.0分 (最低分) | 22.0分 (最低分) | 30.0分 (最高分) |
列举评委1纵向偏差率计算 |
评委1的纵向偏差率 | 【(28.0-26.0)÷28.0】×100%=7.14% |
列举评委1横向偏差率计算 |
评委1的 横向偏差 | 对投标人1计算横向偏差={28.0-[(30.0+22.0+25.0+20.0)÷4]}÷[(30.0+22.0+25.0+20.0)÷4]×100%={28.0-24.25}÷[24.25]×100%=15.46% |
对投标人2计算横向偏差={28.0-[(28.0+28.0+24.0+22.0)÷4]}÷[(28.0+28.0+24.0+22.0)÷4]×100%={28.0-25.50}÷[25.50]×100%=9.80% |
②其次,根据评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打分汇总(以下简称"技术打分”),计算打分差值
a.当未出现上述①中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的情形时,根据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打分进行排序,计算该评委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
所有评委中技术打分差值最大的,其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当出现技术打分差值最大的评委为2名或以上时,则计算该情形的评委次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次差值最大的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次差值也相同时,则计算该情形的评委次次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次次差值最大的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以此类推。若最终仍然无法判断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1位该情形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
注:技术打分相同的,一并纳入同情形差值计算(见示例标示)。
b.当出现上述①中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的情形时,不再计算技术打分最大差值,直接进入下一步计算。
③再次,计算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
依据上述①②的判断,按照剩余各评委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本章第2.2.2(1)目)中对应的各评分(评审)因素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该评分(评审)因素的得分;
投标人第2.2.2(1)目得分A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评审)因素得分的和;
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A。”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答疑事项:建议将招标文件中第 65 页,内容:条款"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市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奖项提供两个,”修改为"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市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奖项提供一个,”。
理由:1、原条款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两项业绩、两项奖项,该标准设定偏高,业内符合全部条件的人员存量较少,易造成投标参与主体不足,无法形成充分有效竞争。2、工程项目履约核心依托过往施工业绩佐证实力,奖项仅作为能力辅助参考。
建议调整为两项项目经理业绩、一项项目经理奖项,既能够有效筛选合格从业人员,贴合项目实际建设需求,也可拓宽投标入围范围,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合规开展。
回复:已修改,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2.我单位拟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
问 ①: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均为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多个业绩合同施工内容分别写明了包含: 给排水或排水工程或雨污排水或雨污工程和污水工程等字眼,是否满足本项目工程内容要求?
问 ②:本项目合同内容必须包含是否可以更改为(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工程)?
回复:①上述情形的工程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业绩类型要求,同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我公司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承建的某市政景观绿化项目,荣获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2024年B类质量工程项目(市政等类)奖项。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苏住建质〔2024〕4 号文 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五条:"姑苏杯”每年评审一次,实行获奖项目总量控制。其中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获奖总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市扬子杯推荐名额的 5 倍,A 类获奖项目(推荐申报"扬子杯”或授予"姑苏杯”优质工程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扬子杯推荐名额的 2 倍”,认定为:A类质量工程奖等同于"姑苏杯”优质工程金奖,B类质量工程奖等同于"姑苏杯”优质工程奖。
请问我公司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承建的某市政景观绿化项目,荣获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2024年B类工程质量(市政等类)奖项,能否满足2021 年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已修改,无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4.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评分项,要求提供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请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的安全文明工地类奖项,是否符合该加分条件?
回复:招标文件已修改,无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晨风
联系方式: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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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黄河路(青海路-包河大道)段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