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6AFAGZ50434
1.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3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1、我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单个业绩合同的金额不少于330万元的建筑工程改造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我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单个业绩合同的金额不少于330万元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建筑工程改造业绩或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均予以认可。
2.1.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人投标人荣誉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请问:我单位提供的证书所持优质工程奖奖项由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该协会为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正规社会组织,可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核验查询,资质合法有效,非非法社团组织。 该奖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佐证材料,时间、发证形式均符合评分细则。该发证单位为全国性行业协会,无行政划分市、省层级界定,我方无法自行判定。全国性合法正规协会所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是否等同于招标文件内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级别奖项,评标评审时是否予以认可计分?
答: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均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或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
招标人:安徽省马鞍山监狱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
邮 编:243000
联系人:郭长正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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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邮 编:230041
项目负责人:张怡文、史新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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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补遗1.doc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