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2-17
地区:四川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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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宝兴县汉白玉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约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均按不含税价进行报价。”变更为:"1、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约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税率为1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均按含税价(税率为13%)进行报价。”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第三条 质量要求:"(三)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给甲方,送交货物成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产品一致;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变更为:"(三)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给甲方,送交货物成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产品一致;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1月04日10时30分。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1月03日17时00分。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宝兴县夹金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雅安城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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