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18
地区:重庆
分类: 通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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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96,641.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安稳镇2024年城市危旧房整治工程(二期) 答疑通知一 1.问:工程.... 答1: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2.问: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答2: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市工程项目招标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但招标人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社会平均成本,科学、合理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投标文件报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异常低价警戒线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投标人未提供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在签订中标合同后,中标人不得以说明的事项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防范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中出现的低中高结等问题。同时,我市正在制定《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失信行为分级监管、联合惩戒,对违约企业加大打击力度,增加违法违约成本。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 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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