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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详情

新邵县500人以下公办学校智能电子秤、标签打印机、智能高拍仪等采购项目

更新时间:2026-03-06

地区:湖南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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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6日

项目概况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新邵县教育局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6〕000034
3.采购代理编号:XSXN〔2026〕014
4.品目编码:A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5.采购项目预算:137.376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设备部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台使用费部分)
7.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承担全过程的相关费用。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采购需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01

500人以下公办学校智能电子秤、标签打印机、智能高拍仪等采购
对全县公办学校智慧食堂进行建设,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智能电子秤、智能标签打印机、智能高拍仪的采购,学校端口、学校云专网建设,以及与县营改中心指挥系统的连接建设,以确保达到智慧食堂建设的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1批
137.376万元
137.376万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3.支持本国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磋商,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每日8时至12:00,14:30分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四楼
方式:线下获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地点:新邵县酿溪镇大陈路与七秀路交界处农业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
首次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
首次投标文件开启地点:新邵县酿溪镇大陈路与七秀路交界处农业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陈先生
2.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12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新邵县教育局
(2)联系人:陈先生
(3)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12
(4)地址:新邵县酿溪镇文化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四楼
(3)联系人:黄女士
(4)邮 编:422000
(5)电 话:0739-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6)电子邮箱: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建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口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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