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汉中市南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农经〔2025〕7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郑区濂水镇 ;
2.2 工程规模:该工程将在濂水镇集镇建设处理能力400m3/d的污水处理站1座,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4841.84米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在汉江一级支流-濂水河4.28km河道开展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起点位于团堆村移民安置区,终点位于濂水镇饶家坝,生态修复面积54290㎡ ;
2.3 项目投资总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施工一标段;标段编号: E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1bgxmq2n4k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2: 标段名称: 施工二标段;标段编号: E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1bgxmq2n4k002;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3: 标段名称: 监理;标段编号: E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1bgxmq2n4k003;标段类型: 监理; ;
2.6 招标范围:标段1:在濂水镇集镇新建主管网5393.92m,支管网6628.88m,接户管6950m,检查井346座,沉泥井26座,在濂水镇团堆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1163.5m,支管网1650.05m,接户管1800m,检查井99座,沉泥井8座(具体以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2:濂水河(濂水镇段)生态修复工程选取汉江-级支流-濂水河4.28km河道开展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起点位于团堆村移民安置区,终点位于濂水镇饶家坝,生态修复面积54290㎡(具体以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3:建设内全部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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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其他: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监理: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监理: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可查询。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3.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施工标段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5-12-08 00:00 起至2025-12-13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信息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8.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南郑区建设工程服务和质量监督中心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水井巷4号 | 地址: | 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24楼 |
| 联系人: | 惠才瑞 | 联系人: | 姜静 |
| 电话: | 0916-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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