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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详情

BYFFJSZ2025110001001001宝应老年公寓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5-11-05

地区:江苏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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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老年公寓改造项目已由以宝数据投资备[2025]18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扬子江玖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应老年公寓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宝应县安宜镇同心路100号
2.1.2 工程规模:老年公寓改造面积约19975㎡,护理院改造面积约2520㎡。
2.1.3 合同估算价:1506.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竣工日期:2026年05月14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原有装饰层原有装饰层局部拆除,局部墙体拆除布局调整;装饰装修、强电给排水、消防二次改造、弱电智能化、暖通、热水系统、空调系统、室内标识标牌等及其他配套的所有设计工作。根据施工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采购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2年0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自 2022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如为设计业绩12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12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费用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0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初步评审内容及设计文件部分,对初步评审内容及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初步评审通过且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 60%以上,总分25分,合格分为15分)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7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初步设计文件:2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二、定标因素:(1)设计图纸与招标要求及设计任务书契合度 ①设计理念要求、设计风格应与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任务书契合、一致; ②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③图纸完整,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平、顶、 地、立面、节点)以及齐全完整的相关专业图纸等各类图纸详细且之间能相互对应;使用的材料和做法,完整、合理。 (2)企业实力 ①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 ②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业绩或者施工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不超过5项)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 ③企业2022年1月1日(含)(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或优秀设计奖项(如"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省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等;(不超过3项) 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 ④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现场拟定答辩题,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书面作答, 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如参加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开始时间前出席并签到,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3)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度高的企业优于契合程度低的企业。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企业优于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差的企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扬子江玖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56号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邮编:
邮编:225800
联系人:董芸
联系人:田明姣、耿帆
电话:
电话:051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十一、备注
备注: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田明姣,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13;通讯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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