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
您还没有登录,请先登录后再做操作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电话:400-168-7682

微信:13051250283

QQ:1324893003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APP
APP下载

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详情

安康市人民医院检验、病理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5-10-14

地区:陕西

分类: 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点击免费注册,即可查看更多招标信息
更多优质服务可查看服务列表

每日更新10000条最新招标信息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168-7682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概况 人民医院检验、病理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D2025-AK-035.1
项目名称:人民医院检验、病理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服务质量无法达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
合同包2(合同包2(病理标本外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病理标本外送项目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服务质量无法达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点击登录后可查阅/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合同包2(病理标本外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点击登录后可查阅/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投标人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声明。
合同包2(合同包2(病理标本外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投标人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报折扣
合同包1(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最高折扣:50.00%;
合同包2(病理标本外送项目)最高折扣:55.00%。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电子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未在发售时间内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6)未及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7)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街38号
联系方式:091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06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
精品标书私人定制
标书老师一对一服务

免费咨询招投标服务

目前已有86852人得到满意结果

24小时客服热线

400-168-7682

提示 ×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