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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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物资类别:粉煤灰) 招标编号:ZTWJWZZB-2025-547 1.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有粉煤灰,招标物资用于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区域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采购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物资招标条件已具备。 2.招标物资包件划分 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招标物资;法人授权委托代理的,其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关社保参保证明资料。 3.2生产能力要求:电厂须具备年产20万吨以上粉煤灰的能力,且拥有分选设备,具备分选Ⅱ级粉煤灰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是电厂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 3.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限电厂、总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2024年-2025年CMA、或CNAS、或CAL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粉煤灰质量检验报告(各种规格型号至少一份),其中各项指标均能满足GB/T 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要求。 具体详见质量及服务要求描述书,若有新的国家标准颁布,则以最新标准为准。 3.5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2025年在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履约信用要求: (1)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4)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函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函;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协议或者合同,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以及与其总经销商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总经销商均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电厂及总经销商可授权多个代理商参与投标。 (2)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投标。 (4)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情况提供从成立日期至开标截止日期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会员 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鲁班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鲁班平台对会员实行分级管理,不同的会员级别对应不同的物资类别交易范围,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向鲁班平台申请会员级别并缴纳相应费用(注册与会员定级事宜请联系鲁班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响应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6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具体操作详见鲁班平台首页→右下角“客服”→“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人完成投标响应后即可在投标响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在鲁班平台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该平台填写报价。(投标人在鲁班平台的报价均为含税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信息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特别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拥堵未能按时完成文件上传,导致投标失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4:00。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在鲁班平台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 5.2中标候选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各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快递方式寄出给招标人,各包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合并打包邮寄,邮寄费用由寄件方承担,招标人拒绝接收以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收件地址和收件人信息详见本公告8.1。 中标候选人邮寄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须与其上传鲁班平台的PDF版投标文件一致;未按要求寄送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对其投标予以否决。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 6.2本次招标在鲁班平台实行网络在线开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录鲁班平台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鲁班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网站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8.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物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646号 联系人:熊女士、刘先生电话:073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邮箱: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8.2招标组织人信息 招标组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联系人:中铁五局招标中心 电话:073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邮箱: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无需发送付款凭证)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业务 联系人:熊女士、刘先生电话:073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邮箱: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要求。 9.2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保函及授权格式见附件)。 9.3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纳的,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汇出,并在开标当日10:00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投标人须委派专人前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物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7室)向其递交,递交时间为开标当日10:00前;招标中心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到达时间为交纳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银行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递交的到达时间为投标人委派人员到达指定递交地点的实际递交时间。 9.4参与二次挂网采购项目的投标时,若投标人在首次投标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已经交纳了投标保证金,须在完成二次挂网投标响应后,电话联系招标中心,开启投标权限。 10.成交服务费 10.1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按超额累进制计算,以计算值的百元位四舍五入取整收取,具体费率标准如下:
10.3成交服务费开票相关:招标中心每月开具一次成交服务费发票,27日左右推送,中标人应在成交服务费转汇当日将服务费开票信息发送至招标中心邮箱,开票信息模板见附件。 11.(投标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1 联行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18 12.费用转账汇款操作说明 12.1费用转账汇款操作要点: (1)投标人汇款账户为非农业银行转账汇款时: 收款方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收款方开户银行归属地为“北京”。 (2)投标人汇款账户为农业银行转账汇款时: 请参照下图提示进行操作。 12.2费用转账汇款注意事项: (1)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招标人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2)同一投标人响应同一项目多个包件投标时,不同包件的投标保证金可合并汇出。 (3)汇款时须备注其投标响应的招标编号与包件号(例如:投标人响应某项目招标编号为“ZTWJWZZB-2025-485”、包件号为“FMH-01”的粉煤灰招标时,汇款备注信息应表述为“2024-485,FMH-01”),建议将所有可以键入内容的位置(备注/用途/摘要/附言等)均填写所需信息,投标人因投标信息备注不清或遗漏导致其无法有效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 13.附件 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投标保函及授权格式 成交服务费开票信息登记表 附件: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注:包件数量为概算数量,仅作为初步依据。)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查询码: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将在日内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后按招标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签订合同内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规定与投标响应文件所承诺的实质性内容,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按招标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签订合同前按招标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投标人不得发生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开立日期:年月日 递交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本公司名义递交(招标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投标保函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不具备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反面均要提供并加盖公章) 成交服务费开票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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