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11
地区:湖北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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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 4201JX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5006P | ||||||||
报建名称: | 江夏区金口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顺丰路西段)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3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夏区金口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顺丰路西段)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江夏区市政工程招标设计造价服务中心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江夏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向海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一部)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余磊 | 招标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30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马原、毛坤杰、尹杰、高翔、范巍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97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该项目西起勤建路路口(KO+000),东至金口大道路口(KO+620.343), 道路全长约620.34米,实施长度约561.84米,红线宽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道路工程。新建机动车道约10124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道约2569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4107平方米,新建路缘石约5173米,新建植草护坡约2156平方米。 (二)交通工程。新建交通标志标识约561.85米,新建护栏约536米,新建信号灯13套,新建视频监控2套,新建 电子警察4套。 (三)排水工程。新建DN300 排水管约550米,新建DN400 排水管约312米,新建DN500 排水管约595米,新建DN600 排 水管约192米,新建DN800 排水管约310米,新建DN1000 排 水管约300米,新建DN1000 顶管约56米,新建 DN500 顶管约 42米,新建雨水口约96座,新建排水检查井约51座。 (四)绿化工程。栽植乔木约224株,新建灌木地被约2240 平方米,新建树穴篦子约112组。 (五)照明工程。新建低杆灯约32杆,新建中杆灯约2 杆,新建箱式变电站1座。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862.57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夏发改投资(2025)068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6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5-07-11 18:00 ~ 2025-08-04 10: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1862.57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企业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是指①或②或③或④: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资质(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之一;(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且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格式自拟)。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备注: | 1. 本项目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2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9,联系人:高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任务;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认定合格投标人,即在开标会后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格审查,通过合格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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