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6-04-03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辰溪县支公司(乙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101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保险社会管理职能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怀政发[201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有效完善了我县特困供养人员的保险保障机制,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受到意外、疾病风险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经甲方竞争性磋商采购《辰溪县城乡低保人群补充保险及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政府采购编号:辰财采计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采购代理编号:HNQF-CG-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为辰溪县民政局作为投保人,为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统筹范围的人群进行分类统一投保,现就该项目与中标保险公司(乙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辰溪县城乡低保人群补充保险及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城乡低保人群补充保险及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伍万伍仟贰佰玖拾捌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包一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辰溪县支公司
| 辰溪县城乡低保人群补充保险及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
| 否
| /
| /
| 1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有效期一年
地点:辰溪县。
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有)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3月10日
八、合同主体
甲方:辰溪县民政局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辰溪县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付蝶
委托代理人:廖家林 委托代理人: 周谊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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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怀化分行营业部
账 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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