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2026DFAGZ00069/JG2026-10-00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20日
开标日期:2026年2月10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14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亿肆仟捌佰壹拾肆万伍仟玖佰叁拾伍元捌角壹分(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81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委会大楼715室
邮编:224500
联系人:龚少军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9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许锋、章芹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56、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99
公示期: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9分5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2-11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2-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9分
附件:
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01817中标候选人公示_签章文件.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