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亳州市 公管局 立足职能定位,严格落实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各类指标和文件精神,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明确专人负责。 针对 市场主体 提出的问题耐心回答, 防止 招标 采购需求和方案设置不合理、排他性条款以及设定不合理或歧视性条件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提供全流程跟踪服务, 力争 项目全流程 “零障碍”“零失误”“零拖延”。
建立会商制度。 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会商建议,科室内部先行会商,问题未能解决时,邀请相关科室会商解决,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论证,对 交易 文件的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等进行分析研判,确保 交易 文件编制科学合理、依法合规,保障交易项目的公平、公正。
强化场内管理。 交易项目实时在线全流程见证,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公开、即时记录、全程留痕、终身可溯、责任可究。在 公共资源交易 见证室,见证人员实时见证评审现场情况,可以随时语音在线交互呼叫,第一时间解决评标 工作 中的难题,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效率和质量。
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